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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执行“认房不认贷”,但离异家庭贷款或有不同?

中原大咖2023-09-01 15:39:08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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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终于也等来了“认房不认贷

在昨天上午广州发布“认房不认贷”政策之后,深圳终于也迎来了新政。

8月30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这意味着,深圳只要无房,无论你在外地有几套房和几次贷款,在深圳首套都能3成首付

政策前后深圳贷款条件如下:

咖姐咨询了银行关于离异家庭的房贷情况,得到的反馈都是“目前相关细则未出,不能明确答复。”在细则公布之前,依旧按照过去的首付比例执行

也有人认为既然认房不认贷,“未来不管离婚前是不是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人离婚后名下无房,都按3成来”。

据统计,2022年至今,全国至少有65城优化了认房认贷政策,但北上广深等14个核心城市仍在执行较为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政策。

此次,广州率先松绑,执行“认房不认贷”,是一线城市中第一个响应城市。

02

除了贷款方面,深圳公租房也有新政策。

如今,公租房设定“收入线”了,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5.4万,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超过66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超过87万,不能申请公租房。

8月29日下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民政局下发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

此细则明确了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及财产认定标准,于8月31日正式执行。

据8月28日,深圳发改委及深圳住建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显示: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为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如果你已经进入公租房轮候库了,暂时不查收入和资产,但公租房入住续约时,2个续约方案其中一个,需要查收入和资产。

折算下来,54000元的年收入也就是4500元/月

对于三口家庭来讲,年可支配收入是16.2万元,每月6750元

这个标准,对在深打拼的低收入群体是一大保障,尤其是三口以及多孩之家,更容易满足该需求。

收入认定直接来看,针对的低收入家庭并不是深圳潜在购房的人群,不会消耗掉深圳潜在购买力。

不过另一方面,这对于原本想要排队公租房,收入位于中低等水平的家庭和个人则会比较尴尬。

如果选择买房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公租房缺又因为收入超过标准,而被拦在了门槛之外。

后者没有商榷的空间,那么只能选择正常租房或者想办法买房了。

深圳戳了戳你,别想着租低价的公租房在一线摆烂了,想留下赶紧努力买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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