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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深圳房小秘2023-09-08 09:34:13来自北京市

近日,深圳市政府回复了一位网友的问题,该网友表示自己刚买了首套房月供一万多元,但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他想知道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能否提取出来还房贷,提取金额是否有限制,以及这样做是否会影响他后续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条件。

深圳市政府回复称,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需要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申请当月之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同时,申请时需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商转公贷款还需符合一定条件,具体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的办事指南。

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深圳市政府表示,其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同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单套住房的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至于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深圳市政府表示,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根据职工拥有住房的套数不同,每月可提取的额度也有所不同。具体规定为: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但不超过实际还贷额。值得注意的是,自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对于网友的问题,深圳市政府建议他在满足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的条件后,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同时,申请前应确保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以便计算贷款额度。

深圳市政府回复了网友的问题,对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0755-12329进行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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