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新规实施后,房东不得变相增收费用】深圳市于10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禁止房东擅自加价水电燃气费用。不过,一些房东开始采取其他方式增加费用,如涨租金、增加电梯费、暖水费、管理费、卫生费、公摊费、线...
正文:
深圳市于10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禁止房东擅自加价水电燃气费用。不过,一些房东开始采取其他方式增加费用,如涨租金、增加电梯费、暖水费、管理费、卫生费、公摊费、线损费等。租客应当警惕“二房东”和经营者的钻空子行为,以免租房费用不减反增。律师指出,房东的变相收费行为侵害了租客的权益。一些城中村的房东依然按照规定外的价格收取水电费,违反了新规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新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