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网北京9月30日电中华遗嘱库30日公布,经过对500位办理遗嘱登记的老人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0%的被访老人认为,遗产税的起征点应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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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嘉宾简介:周天勇,经济学博士,教授,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研究领域:国际战略、中美关系、宏观经济、经济发展与增长、财政体制改革、金融风险控制、土地制度与房地产价格、城市化、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经济等。
我主要讲一下中国土地制度的问题以及改革的几种方案,重点介绍我认为比较好的一种方案,也会谈到它的阻力在什么地方。
产权不清晰导致矛盾
中国房地产制度要从土改说起,土改的时候把地从富农那里集中起来分给农民,到人民公社就集体化了。城镇的土地基本上是国有,也有一部分私人,后来修宪的时候基本上都变成国有土地了。城镇主要是住房,房屋改革之前主要是单位分配。
城镇的住房,先是公房改革,就是你有的公房,掏一部分钱就变成自己的。其他新增的房屋就是由开发公司开发成商品房。政府又推出了所谓的保障房。
《宪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只有因为公益事业才可以强制征用为国有城镇土地,但是《土地法》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必须先征用为国有以后才能再进行建设。城镇国有土地从原来的划拨到协议出让,再到招拍挂出让。
现在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产权不清晰,是集体产权。产权必须要有一个法人载体,村组织是一种村民自治的机构,不是一个经济法人。所以名义上它是整个集体土地的者,实际上它又不是一个注册的公司性的,或者自然人的这种可以拥有物权的载体。
农民就是承包了,有使用权,但是没有财产权和权。政府从你手里拿地是1万块钱,政府可以卖到500万。这个市价没有在政府和企业、农民之间合理分配,基本上土地的绝大部分是地方政府拿走。
城市化要求土地再分配,市场经济要求土地要素不断进行重组和交易,使利用率。人口向城市转移,闲置的村庄用地要重新分配和利用。
但是,我们现在这种情况下没法买卖。政府强制征用就形成一系列的矛盾,事实上是我的东西,你现在要用10万块钱拿走,你又在很远的地方给我弄了一套住宅,还要收我27万块钱。这是强制征用,没有平等的交易,农民对宅基地没有财产权。
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中国现在的土地就是产权不清,只能长期搁置争议,在那里撂着。征地拆迁一方面补偿分配不合理,一方面漫天要价,一夜暴富。两种情况都有,而且种情况多于第二种情况。
日本、韩国及台湾地区的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富裕了起来,我们的农民没有富裕起来是什么原因?因为韩国、日本及台湾地区的土地都是农民自己的,政府征用土地是要通过买卖,等价交换。但是政府可以收税,你开发商要买地,跟农民谈。
在交易过程中除了征税,留的这部分就可以去创业,办一个小酒店、小超市、小工厂,或者他拿这部分钱到城市里去买房子,他有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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