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邵女士4月初签约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完定金没几天,房产新政就出台了。邵家已有一套住房,再买就算二套,新政规定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本利率的1.1倍。邵女士的预算是贷款享受7折优惠,现在折扣没了,利息涨了,她难以承受,便提出不买此房。
邵女士4月初签约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完定金没几天,房产新政就出台了。邵家已有一套住房,再买就算二套,新政规定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本利率的1.1倍。邵女士的预算是贷款享受7折优惠,现在折扣没了,利息涨了,她难以承受,便提出不买此房。
而卖房人认为邵女士违约,起诉到法院要违约金。邵女士认为合同不能履行是政策突变所致,她抓住卖房人没有及时办理解押这一瑕疵,反诉卖房人违约,并索要定金。日前,建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邵女士无需支付违约金,但也不能要定金。
新政后贷款陡增
买房人吃不消不买了
从事广告行业的邵女士经济状况较好,住房条件也不差,并不属于那种急需买房改善居住环境的人。今年4月初,南京二手房房价疯长,邵女士抱着即使不住也可以的想法,加入了“抢”房一族,并成功抢到一套位于建邺区长虹路的二手房。
4月7日,邵女士跟卖房人张先生以及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及补充协议。当天,邵女士支付3万元定金,1万元中介费。根据协议约定,张先生应于4月10日前办理解押手续,解押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三方还约定,如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万元。
合同对首付金额和贷款金额也作了约定,邵女士准备申请122万元贷款,她请银行的朋友算过了,按照7折房贷优惠,贷25年,每个月连本带息需还6540余元,两口子一起努力没问题。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就在邵女士交完定金的第二周,国务院颁发的房产新政出台。
此次房产新政,其措施之严、力度之大,都被房产界认为是之“”。新政涉及到贷款、首付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给包括邵女士在内的众多买房人带来了巨大冲击。邵女士家已有一套住房,再买就算第二套,按照新政,她首付金额不得低于50%,这一点咬咬牙还能做到,关键是贷款优惠取消了,她原指望贷款能享受7折优惠,现在折扣没了,利息大幅度上涨,算下来每个月要多还将近2000元,25年就是50多万!邵女士算来算去,感觉承受不起,便向中介书面提出不再购买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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