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八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8日发布了《关于切勿为产权不明的房产提供居间服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有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被怀疑从事小产权房交易的违规行为。依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接受委托代理或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查验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和委托人的财产处分权限。
通知中明确,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积极履行审慎核查和告知义务,认真核对所委托房源是否合法、真实,绝不能为未拥有产权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小产权房、军产房等)提供居间或关联服务。否则,一经查实,即根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自律惩戒,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和风险警示名单。